来源:上海住建委网站
一、发展目标
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到2025年,完善适应上海特点的装配式建筑制度体系、技术体系、生产体系、建造体系和监管体系,使装配式建筑成为上海地区的主要建设方式。以发展为目标,通过精准施策,创新管理办法、激发市场活力,形成适应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实现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效率和质量水平,对长三角区域城市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国形成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1、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在保持现有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提升建筑总体质量和性能。
在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及工业厂房中大力推进装配式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装配式钢结构在居住建筑中的应用取得突破。
全市采 用装配式建筑的新建公租房、廉租房和长租公寓项目100%采用全装修,全市公租房、廉租房项目逐步实现装修部品构配件预制化,鼓励装配化装修应用。
有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鼓励社会投资规模以上项目创新管理模式,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示范目标
提升龙头企业技术水平,推进国家级优势平台建设。获批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总数达到12-15个。
推动新型装配式技术应用,落实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积极申报并落实全国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10个,培育2-3种新型装配式钢结构、组合结构体系,完成2-3个装配式钢结构居住建筑试点项目。
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智能建造的深度融合。开展信息化技术在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管控中的应用试点,完成10项装配式建筑信息化技术管控示范工程。
3、产业规划与产能目标
提升上海预制构件生产机械化、工业化水平,通过完善长三角地区预制构件共享机制,实现不小于800万平方米的流水线年产能目标,以适合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建设需求。
“十四五”期间,探索装配式建筑构件、部品部件向高端装备生产和智能制造发展,促进预制构件生产效率提升。推进预制构件生产、储运、安装全过程的信息共享。
二、“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体制机制
1、巩固完善建设管理机制
完善上海市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全参与、管理措施全覆盖的工作机制。以土地供应环节为抓手,确保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实施比例,通过细化不同建筑投资主体、建设区域、建设项目类型,落实区别化装配式建筑结构体系类型、全装修、EPC总承包模式实施方案,将具体要求明确到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方案审查等环节。编制《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和《装配式建筑工程监理标准》,加强对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构件生产质量、施工质量和运维情况的常态化管理。
2、统筹政府与行业联动推进
建立全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发布《关于开展推进建筑绿色发展工作考核的通知》,将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监管成效等列入全市节能降碳目标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学会、产业联盟、装配式技术研发平台等社会组织力量,开展政策与标准宣贯、技术讨论与高峰论坛、施工工法观摩、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通过建立设计行业自律公约、生产企业管理准则、施工企业质量巡检制度等,规范企业行为、强化企业诚信,建立与政府监管相联动的行业自律模式。
3、推动立法形成长效机制
将推进装配式建筑纳入本市绿色建筑发展工作范畴,在《上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中明确装配式建筑规划与土地出让要求、部门职责、管理要求、处罚机制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巩固现有装配式建筑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社会认同,形成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长效推进机制。
(二)科技先行,推动装配式关键技术创新发展
1、加强关键技术研发与转化
梳理上海装配式建筑项目需求,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和课题研究,鼓励新型结构体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探索与试点应用。开展新型钢结构、钢-混凝土组合结构的研究应用,开发适用于钢结构建筑的围护体系及配套部品部件;鼓励高强高性能混凝土(UHPC)、干法连接节点等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推广装配式建筑无外脚手架施工工艺、可视化套筒检测工艺,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的建设效率和质量。加强装配式装修技术与工艺研发,推进内装接口标准化,提升装配式装修应用水平并形成成套解决方案。继续推动预应力混凝土技术、减震隔震技术、保温饰面功能一体化外围护墙等成熟技术和产品出台标准规范,完善标准体系框架与内容,科学指导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
2、推动新型构件与装备应用
推动保温一体化建筑外墙等构件的研发,探索集成保温、装饰等多种功能的新型建筑材料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利用预制构件工厂化生产的优势,减少现场施工工序,提升建筑工业化水平。研发适用于钢结构的围护体系及配套部品部件,探索新型装配式构件及成套装配式体系。加快装配式建筑先进制造装备研发,试点3D打印、自动化机器人等在预制构件生产中的应用,减少人工劳动在生产过程的干预,提升预制构件的精度和生产效率。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预制构件追溯机制,推动预制构件生产、储运、施工的全过程信息共享。
3、提升建筑信息化应用水平
拓展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广度和深度,实现设计、生产、建造、运维的信息交互和共享,协助完成装配式建筑全过程的信息化管控。在三维可视条件下开展模拟拼装、部品部件协调检查、工程量数据分析等,实现多专业协同;试点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展施工模拟、现场监测、可视化控制技术研究,实现高精度安装和目标控制;试点在运营维护阶段应用建筑信息模型及虚拟现实技术,开展智能运维管理,实现运营维护方案的优化。
(三)设计引领,发展项目策划与实施技术咨询服务
1、强化设计方案整体策划统筹
倡导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提高设计方案合理性。出台装配式建筑设计指导意见,探索提出装配式建筑标准化率相关指标的可能性。结合建筑师负责制要求,开展针对建筑师的专项设计培训,通过建筑师早期介入装配式建筑方案设计,从源头落实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理念及与建筑风貌有机统一的建筑设计要求,理顺装配式建筑各阶段需求,统筹规划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管理。充分利用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建筑设计的整体性和协调性,避免二次拆分设计,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发挥装配式建筑系统集成综合优势。
2、鼓励大开间标准化设计理念
完善设计选型标准,实施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推广“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方法。在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中采用模块化、标准化户型,落实大跨度、大开间设计理念,实现装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内居住空间的灵活可变,减少因功能布局不合理造成的二次装修浪费。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大跨度、大开间设计理念,以学校、医院、办公楼、酒店项目为重点,强化设计引领作用。
3、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与服务
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着重在装配式建筑项目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阶段,培育具备投资、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综合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引导项目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建筑最终产品和综合效益为目标,在前期方案阶段优化技术策划,充分考虑装配式建筑的实际特点,推进产业链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四)提质增效,推动预制构件高质量生产高效率施工
1、提升预制构件生产储运水平
不断提高建设项目标准化预制构件应用比例,完善预制构件的标准化规格,建立以标准构件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引导预制构件生产企业逐步增加自动流水线使用比例;鼓励通过引入自动化和柔性等集约型构件生产线,提升预制构件生产效率。鼓励构件厂应用信息化构件管理工具,采用立体存储等方式,提升构件存储和周转效率;鼓励新型预制构件运输专用车辆研发与应用,降低构件运输对市政道路的影响,保证构件安全运输。
2、提升装配化施工效率
引导施工企业加快应用装配式建筑施工技术,研究装配化施工成套技术、安全防护和质量检测技术,研发、应用预制构件吊装、支撑、校正等施工设备和机具。增强装配化施工技能和组织管理水平,提升部品部件的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扩大装配式建筑全装修的落实比例,在公租房、廉租房项目中推广装配式装修模式,利用工厂化生产优势,鼓励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全装修,实现装修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推行结构工程与分部分项工程协同施工,提升全装修和工业化装修实施效率。以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规模以上项目为切入点,发展工程总承包模式及全过程咨询服务,基本形成涵盖开发建设、规划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装配施工的完整产业链条。
3、构建综合化评价体系
转变以预制混凝土构件应用比例为单一标准评价装配式建筑的思路,引入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和易建性指标,构建综合化评价体系。以上海《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为依托,通过配合出台施工易建性、改造便捷性等设计指南,将装配式建筑的评价方法立体化,提高装配式建筑建造效率、居住舒适性和改造便捷性。试点开展对已建成装配式建筑的后评估和全面生命周期质量监管。
(五)协调共管,完善装配式建筑监管水平和共享体系
1、完善全产业链监管模式
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施装配式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和审图要点要求,建立设计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继续施行预制构件质量控制和验收制度、首件验收制度和首层拼装要求,确保全过程质量可追溯。通过建立覆盖包括设计、生产、施工的全产业链监管系统和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通行业间壁垒,形成完善的装配式建筑联合巡查和监管机制。同时,借助行业协会和专家开展形式丰富的现场技术服务,建立“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支撑”的立体服务模式,为项目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2、严格落实构件监管制度
在目前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备案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施行预制构件质量管理和驻厂监理办法,强化对预制构件质量的事中事后监督,建立装配式构件信息管理系统,完成预制混凝土构件产品电子质保书管理系统的搭建。进一步加强装配式建筑产品生产数据、原材料进场检验、使用数据等信息的汇总,做到预制构件相关信息的可追溯。依托相关协会,定期开展预制构件企业诚信检查和构件质量抽查,通过行业自律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诚信管理和质量评级,建立预制构件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3、建设长三角协同管理体系
会同长三角区域主管部门,推动三省一市形成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环境,不断增强装配式建筑行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协同性,逐步打破行业发展的地域藩篱。通过搭建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沟通与联系平台,合理引导预制构件产能发展,定期协商发布不同类型预制构件的参考价格,及时更新装配式建筑建设计划和预制构件厂产能数据,推动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优化供配货路径,加强运输通道保障,缓解瞬时构件供求矛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逐步落实长三角区域预制构件共管共治和协调共享制度,通过发布长三角地区预制构件质量监管要点、建立质量问题黑名单制度等方法,确保构件供应质量,营造良好的商业竞争环境。借助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示范效应,建立装配式建筑协同管理体系,有助于引领全国装配式建筑行业向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六)跨界融合,促进智能建造与装配式建筑协同发展
1、试点引入智能化建造技术
借鉴并引入先进制造业理念,推动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基础性、关键性技术研发与商业化应用,加快突破部品部件现代工艺制造、智能控制和优化技术。创新构配件设计数据与生产线设备生产数据的自动交互对接,试点混凝土自动化浇筑和零配件自动备料技术,降低构件生产过程中的人工操作比例。研究钢筋设计数据与设备生产数据接口自动转换,实现钢筋加工设备与构件设计数据的自动对接,完成钢筋设计到成型的自动化生产,有效提高钢筋生产效率和加工精度。试点应用基于BIM的预制构件模具设计技术,提升自动化生产线应用范围和比例。研发高精度测控一体化设备设施,通过应用新型传感感知、新型工程质量检测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技术,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升现场施工效率。
2、应用智能化检测监测工具
改变现有的质量监管模式,推动新一代智能化检测监测工具在装配式建筑建造过程中的应用。应用数字云端集成管理理念,结合物联网技术、BIM技术,对装配式建筑中应用的预制构件的全过程进行跟踪,通过留存构件的生产及安装质量信息,对构件质量及隐蔽部位进行全方位管理控制。试点研发AR识图技术,将虚拟增强AR技术与装配式建筑建造施工相结合,以构件为主体,细化数字化信息,研究测量数据的实时反馈技术。
3、创新行业信息协同模式
加快研发适用于政府服务和决策的信息系统,探索建立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市场监管的机制,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工程总承包项目多方协同智能建造工作平台,强化智能建造上下游协同工作,形成涵盖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服务的产业链。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引导大型总承包企业采购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型,实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互联互通,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
三、“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优化完善引逼机制
充分评估上海市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现状和现行鼓励办法的实施成效,明确装配式建筑发展导向目标,优化相关奖励办法,加大对新体系、新技术、新工艺的扶持力度,扩大激励措施对节能减排成效突出项目的覆盖面。制定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政策,逐步提高建筑节能减排要求,限制项目现场施工人员用工量及建筑垃圾排放量,倒逼工程建设项目向新型绿色建造方式转变。
(二)开展项目评优示范
发挥装配式试点示范项目的提升带动作用,持续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评选活动,充分发掘示范项目的亮点和优势,提升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支持行业协会持续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评优、技术评优,通过举办装配式建筑设计方案大赛、施工技能竞赛等活动,增强从业人员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在考虑上海住房特点的基础上,试点装配式钢结构居住建筑建设,优选较为成熟的装配式钢结构居住建筑配套围护体系、内装体系,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和成套解决方案。
(三)深化长三角协同联动
在长三角一体化布局的大背景下,调研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和产业链基础,协调产业布局,加强长三角地区产业联动和共享机制建设。通过开展优势企业交流、搭建职业技术学习平台、共享实训基地、统一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等措施,优化长三角地区装配式建筑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布局,实现技术人才的定期交流和双向流动,达到长三角地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协调推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标。
(四)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鼓励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开展覆盖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的行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龙头企业自身优势和能动性,促进行业整体进步。统一装配式建筑行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建立行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企业互评机制、不良行为发布机制等,定期向社会发布装配式建筑企业信誉榜,引导行业良性竞争,实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探索新型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依托装配式建筑专项施工技术实训基地等多种形式,大力培养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和管理人才队伍。支持高等院校和大中专院校开设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鼓励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增加学生到预制构件厂、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的学习机会,帮助其了解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工艺流程,为企业提供专业人才保障。继续推进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保障专业技术人才认证与技能提升渠道;在专业技术人员再教育课程中增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增强从业人员对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工艺的认识,促进装配式建筑技术更新。
(六)加强交流学习与宣传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开发网络课程,开展施工技术观摩、示范项目参观学习等活动,提升从业人员对装配式建筑的重视和了解程度。结合示范项目、示范技术评选工作,重点对项目中的技术创新、效率提升、质量先进等亮点进行示范宣传,开展现场观摩、技术论坛、专项研讨等活动,加强不同项目之间的互动学习与讨论。借助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技术论坛和大型展会机遇,推荐优势企业、高效技术和典型项目参展,宣传装配式建筑发展的“上海特色”。